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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两口参团旅游被强制消费15196元
2017/11/28 11:14:30 来源:三峡晚报 [] [打印]

工商旅游联手调解,把这笔钱追回来了


       11月23日,市民胡婆婆从工商执法人员手中接过15196元退款后连声致谢,在工商部门帮助下,她和老伴追回了旅游中被强制消费的钱。这是市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分局11月16日挂牌后,与市旅游委综合执法支队联合调处的首例涉旅消费投诉。
       今年10月底,胡婆婆和老伴一起缴纳1560元给宜昌市伍家岗区某保健品专卖店,参加该店组织的“缴纳780元定金,享受2年5次旅游”优惠活动,该活动承诺全程品质游,不强制购物。11月初,夫妻二人另外缴纳1080元费用后参加了该店组织的厦门6日游活动。
       据该保健品专卖店负责人反映,该次厦门6日游交由厦门观光旅游社武汉分公司组团,该社委托武夷山市海峡旅行社有限公司实施。行程中,胡婆婆发现几乎每天都有购物行程安排,特别是11月16日在武夷山度假区旅游贸易城某珠宝店,更是被强制消费珠宝玉石等产品15196元。
       胡婆婆回宜昌后第一时间找到市工商局投诉。市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分局立即联合市旅游委综合执法支队开展联合调解,为胡婆婆追回了这笔款项。
       市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分局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防范旅游消费陷阱,理性购物,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出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第二,参团旅游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第三,行前查阅诚信旅游指导价,理性消费。游客要当心“零团费”、低价团,做到理性消费。第四,购物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第五,以投诉方式处理争端。遇到“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市民游客可拨打“12301”进行投诉、举报、维权,不要采取过激方式。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