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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四规范四严打”开启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
2017/9/18 14:14:58 来源: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即日起至12月30日,厦门市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秋冬会战”。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秋冬会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抓重点、出重拳,狠抓“四个规范”,开展“四个严打”。

“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欺骗购物、擅自变更合同约定、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行社旅游包车预约、旅游合同签订、旅游产品和服务采购等经营行为;二是规范海上旅游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取缔无经营资质或未经备案登记、超范围经营、安全隐患多的帆船、游艇、快艇、摩托艇、水上自行车和休闲渔船等海上旅游项目;三是规范海鲜大排档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海鲜大排档无证照经营、强迫消费、欺客宰客以及与网约车和出租车串通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和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四是规范涉旅企业价格管理。严厉打击乱涨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随意收取价外服务费或以其它形式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个严打”:一是严厉打击道路旅游客运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网约车、出租车与不法商家串通欺骗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车站、码头、机场、景区等区域的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对旅游车公司不履行旅游包车制度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和超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二是严厉打击游商浮贩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芒果摊、烧烤摊以及其他流动摊贩违法违规经营、欺客宰客和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旅游购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旅游购物场所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和以“参观”“体验”为名诱骗游客、误导游客消费、强买强卖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串通非法牟取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黄牛”假导。重点整治鼓浪屿、邮轮码头、车站、机场、环岛路、景区(点)等重点区域“黄牛”倒卖车船票、假导揽客、敲诈勒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违规行为,规范涉旅企业经营和管理。

今年以来,厦门市旅发委着力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和标准宣贯实施力度,全力推进旅游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先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持续推进旅游服务水平提高,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向好,旅游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