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七月,羌塘草原腹地,藏羚羊成群结队地翻过高山,穿过河流,历经千难万险,长途迁徙……
这里是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平均海拔4500米,雪豹、藏羚羊、藏野驴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诞生在这里。就在这人迹罕至的雪域高原,却有一群可爱淳朴的检察干警在默默守护这片神秘之境,守护这些高原精灵。
一张照片打破高原的宁静
2014年8月11日,一张“血腥虐杀藏野驴”的照片在微信、微博上广泛传播。照片里一头藏野驴血迹斑斑,跪倒在草原上,背后一名男子双手沾满鲜血,一脸不屑。此图一出,广大网民在强烈谴责“虐杀”行为的同时,也将目光聚焦到案发地——阿里地区札达县。
“通过网络发现线索后,两级检察院侦监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取证,积极引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验工作,两名犯罪嫌疑人也迫于社会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办理该案的札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扎西顿珠回忆说,当时谣言四起,各种版本的“独家解密”“背后故事”一时间炒得沸沸扬扬,唯有查清事实、用法律说话才能平复民愤。
但是,刚介入案件就遇到了第一个棘手难题:地广人稀,案发现场难寻。
草原辽阔,地貌相似。从涉案照片比对来看,每个草坝都可能是犯罪现场。“我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侦监部门的次仁尼玛还有两名森林公安民警,带着两名犯罪嫌疑人,按照他们描述的方位出发了,车上只带了水和方便面。”扎西顿珠说,刚出发时,两名犯罪嫌疑人并不配合。他们便一边进行法律政策引导,一边对相似草场进行地毯式搜索,就这样寻找了三天。眼看水和食物都已经见底,两名犯罪嫌疑人也焦虑起来,开始积极回忆案发现场细节,终于在太阳快下山时,发现了草地上追赶藏野驴的车轮印,以及留在现场的藏野驴蹄子和血迹。
确定了犯罪现场、固定了人证物证,另一个难题显露出来:是否“活剥”藏野驴?这不仅是网友争议最大的细节,更是影响到量刑的关键证据。
“我们第一时间想到了当地牧民,他们和野生动物打了一辈子交道,对野生动物的习性了如指掌。”检察干警们拿着涉案照片找到当地牧民,几位经验丰富的老牧民都指出:“藏野驴生性暴躁、桀骜不驯,就算剩下最后一口气也会拼命抵抗到底。从照片上看,被杀的藏野驴蹄子内扣,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不可能是活着的时候被剥皮虐杀的。”牧民的经验给干警们指明了方向。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检察干警与公安民警远赴千里之外的内蒙古,找到野驴研究权威专家进行鉴定,最后确定被宰割时的藏野驴处于死亡状态。2014年10月9日,札达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12月15日,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札达县‘虐驴案’将社会公众的视线聚焦在阿里野生动物保护问题上,也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正县级检察员阿旺桑登向记者介绍,2006年至今,阿里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62件116人,涉案野生动物包括藏羚羊1163只、藏野驴9头。
羌塘草原上扎起一道“移动篱笆”
阿里地区的改则、日土、措勤属于藏北牧区,这里生活着古老的游牧民族。“这些年,我们一直对有狩猎传统的村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宣传,村民们法治意识普遍提高,都知道捕杀买卖野生动物违法,但案件量仍然居高不下。”改则县检察院检察长达娃顿珠向记者介绍,当下,被称为“软黄金”的藏羚羊绒在国际市场上极为走俏,巨大的经济利益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为了拉拢当地村民参与捕杀,一些不法分子设下重重“圈套”,将汽车、生活用品等草原上稀缺物资大量赊用给村民,当村民无力偿还时,就要求村民参与猎杀野生动物抵债。
“作案方式多为团伙作案,由外来人员提供车辆、枪支等作案工具,并负责收购,由当地牧民实施具体的猎捕、杀害行为。”达娃顿珠说,直接猎杀野生动物的多为当地18岁至30岁的年轻牧民,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除了放牧以外没有其他工作技能,有的因为背债不惜铤而走险,重复犯罪。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盗猎问题,改则县检察院近年来开展了打击高利贷犯罪、缉枪治爆、猎杀野生动物清网行动等系列专项工作,2011年1月至今共办理涉野生动物案件35件70人。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带着案件深入草原,为牧民们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与牧民签订野生动物保护协议。此外,他们还积极深入到野生动物保护一线,在茫茫草原上驻守巡逻。
改则县检察院的贡桑多吉在2015年3月被抽调到野生动物保护站,8个月里,他和其他政法干警巡守在平均海拔5000米的无人区,吃在路上,睡在野外,除了克服自然的险恶,最危险的就是近距离与狩猎分子斗争。贡桑多吉还清晰记得子弹在身边飞过的声音。“一次巡守时,遇到骑着摩托车正在围猎藏羚羊的犯罪分子,我们开车紧追,犯罪分子情急之下向我们车的方向连续开枪。”贡桑多吉回忆说,当时没有一丝畏惧,追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将犯罪分子悉数抓获。
现在,阿里地区已经全面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站,吸纳当地牧民成为野生动物保护员,每月给予固定工资。这些生态公益岗位,在羌塘草原上扎起一道“移动篱笆”,有效缓解了当地牧民与野生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同时,当地政府面向牧民开展厨艺、汽修等多项技能培训,让更多青壮年牧民走上致富道路。
严防野生动物制品进出口
普兰县位于中国、印度、尼泊尔三国交界处,这里国际贸易频繁,是阿里从古至今通往尼泊尔、印度进行经济、文化、宗教交流的重镇。以前,野生动物皮毛、骨骼等制品是这里最常见的商品,满街的银器加工店里家家陈列着野生动物标本,大部分银匠也都掌握着加工野生动物制品、制作野生动物标本的手艺。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昔日野生动物制品的买卖不再繁华于世,但暗地里的交易却没有断绝。
2014年11月20日,狮泉河海关缉私分局查获即将运往拉萨的两袋疑似豹骨。案件移送至普兰县检察院后,该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审查证据时我们发现,公安机关出具的司法鉴定书中只抽检了三颗涉案疑似豹牙,没有对所有涉案物进行司法鉴定,有明显瑕疵。”该院公诉科干警达桑向记者介绍,涉案赃物的数量、品种是本案证据的关键,于是他们指导公安机关重新鉴定,最后由森林公安局出具的司法鉴定证明涉案三只豹个体价值18万元。最终,两名被告人因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作为边境口岸,严防野生动物制品进出口是普兰县检察院工作的重点。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的同时,该院与森林公安机关、海关等建立联系制度,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案件线索。“现在,在口岸设立的第一个检察室正在筹备之中,预计今年将投入使用。”该院检察长次仁拉姆说,守住国门是我们的天职,守住野生动物制品进出口,才能从根本上清除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这颗“毒瘤”。
近年来,边境地区国际司法合作也在不断加强。2016年8月,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在会见尼泊尔总检察院联合检察长拉昌·普拉萨德·巴特拉伊时,双方就打击跨境犯罪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形成打击野生动物运输、买卖犯罪国际合力奠定了基础。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建设美丽西藏履职尽责
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西藏拥有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生态战略地位十分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多年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大生态、大维稳、大受援”的西藏检察工作战略定位,聚焦生态检察,形成工作合力,为西藏生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阿里两级检察机关,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作为生态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法治宣传,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犯罪预防和惩戒震慑的整体效应。全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建设美丽西藏坚定守望、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