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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
2017/7/3 10:46:22 来源:河北日报 [] [打印]
       近日,河北省旅游委印发《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6月至11月,省旅游委在全行业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等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全力遏制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尽力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坚决防范A级景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切实加强出境游安全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旅游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等。要与旅行社签订责任状,要求旅行社承诺包车安全,规避安全风险大的线路,不得租用“黑车”,尤其是在旅游旺季不得租用底数不清的车辆。

  各旅游部门要按照“分类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建立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通过开展A级景区高风险项目的登记备案活动、落实监管责任活动、安全培训活动、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等,进一步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消除高危人群参与活动风险,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

  各旅游部门要督促A级旅游景区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制定游客分流预案。各旅游景区要加强危险路段管理,实行专人值守。在危险地段、重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上,要实行专人值守,引导游客有序分流,确保旅游安全。同时,制定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实施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完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对于出境游高峰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要发布专题提示,剖析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加强对出境游团队安全管理,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地接社,对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评估,探索对境内新型旅游网络平台的监管办法,从源头降低“说走就走”旅游的安全风险系数。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