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明市立足广大乡村自然风光优美、民俗风情多彩、乡土文化浓郁、农作物四季不同等资源条件,建成了特色鲜明的大田民宿旅游、建宁全域赏花地、尤溪蔬活汤川、泰宁的“五朵金花”、明溪的观鸟旅游等一批乡村旅游新亮点。2016年,全市接待游客2293.1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90.84亿元,分别比增17.5%和27.2%,其中乡村旅游占三分之一左右。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三明市旅游局“六举措”促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一是政策引导,保障乡村旅游提质增效。2015年,联合市农办、人社、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三明市《关于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县两级将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作为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休闲集镇、特色村、人才培训、宣传推广、和发展“绿野乡居”特色民宿的提升改造等。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7部委下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建设时,向重点村倾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增强乡村旅游发展能力。在土地政策方面,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二是资金扶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2016年,市旅游局联合市双创办下发了《三明市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创业创新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在现有扶持乡村旅游发展政策基础上,鼓励大众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对利用乡村旅游资源、特色古民居及闲置厂房进行乡村旅游及民宿开发经营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按不高于当年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评上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补助。被评为市级“绿野乡居”民宿的,每间客房给予0.3万元补助,最高3万元。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乡村旅游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给予减免,为鼓励新开办的乡村旅游项目,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给予适当减免。
三是产业融合,激活乡村经济造血功能创新发展。坚持全域化布局,注重全景式打造,推动全产业融合,做好“旅游+”这篇大文章。促进“旅游+农业”,大力发展景区依托型、郊野游憩型、文化传承型、休闲农庄型、特色民宿型乡村旅游,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旅游+文化”,立足我市“五源”文化优势,打造一批文化主题景区、文化休闲街区、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创意业态;促进“旅游+康养”,发挥我市生态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山地型、森林型、滨湖型、温泉型等休闲度假产品;促进“旅游+体育”,按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开发体育运动旅游项目,建设一批山地运动和户外体验基地。
四是产品升级,用情怀和文化创意打造心灵原乡。立足田园风光、民俗村情、乡土文化、农副产品等基本要素,把握市场需求,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地域特色,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十镇百村”建设,着手制定《“绿野乡居”民宿管理办法》,规范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2017年力争创建1个休闲集镇、20个特色村、12家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新增30家以上“绿野乡居”特色民宿。全面推动建宁全域赏花地综合开发项目和尤溪“我家在景区”全域旅游开发项目加快乡村观光旅游向乡村休闲度假和乡村生活体验转型升级。
五是智慧乡村,打造旅游和农业互联网智慧云平台。实施互联网+乡村旅游发展战略,与“村游网”等有关机构和平台合作,构建旅游和农业互联网智慧云平台,实现互联网、物流、农村金融、物联网等的融合。积极对接最新科技成果,适应“互联网+”时代背景,发展“以游客服务为核心的智慧乡村旅游”,实现便利服务、精准营销、精细管理。以建设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乡村旅游在线综合服务平台、乡村旅游手机APP、乡村旅游公众微信、乡村旅游点免费WIFI覆盖等为重点,推动乡村旅游特色村发展成为智慧旅游示范村。
六是人才为本,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重视乡村旅游行业人才的培养,将乡村旅游服务技能培训纳入阳光培训工程,实施分类分批分级培训,推动校企合作办学,依托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三明学院旅游学院等高校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不定期举办乡村旅游专题免费培训班,加强乡村旅游经营户、讲解员、服务员“三类实用人才”培训和落地辅导。市、县人社部门免费为乡村旅游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对乡村旅游经营业主SIYB创业培训以及乡村民宿、餐饮服务等乡村旅游技能培训给予一定补助。加强明台乡村旅游产业对接,依托闽台乡村旅游创意指导中心,聘请台湾和国内乡村旅游方面的知名专家,建立乡村旅游业“决策咨询”、“技术辅导”协作机制,提升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