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督查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的要求,维护好全州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抓好旅游安全工作,树立楚雄旅游良好形象,巩固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成果,促进旅游安全工作平衡有序发展,日前,楚雄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州10县市人民政府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旅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从4月25日至28日,州旅游产业领导下组督查检查组分成两个小组,分别由楚雄州旅发委副主任王兴林、楚雄州工商局副局长余琼芬带领,旅游、工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对楚雄州10县市进行检查。每到一个县,检查组首先深入到旅行社、旅游景区以及部分宾馆酒店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各旅游企业对于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抓旅游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旅行社使用新版合同的相关情况。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县市政府工作汇报,就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良好旅游形象等与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交换意见。在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中,楚雄州10县市及时、认真传达落实了全省、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县具体实际制定了工作措施,成立了领导机构,开展了相关工作。元谋县率先在全州成立了旅游警察大队,并在土林景区和元谋人博物馆设立旅游警察支队,维护市场秩序,及时快速化解旅游纠纷;禄丰县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对恐龙谷旅游区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并加强了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超市的监管;武定县以旅游投诉为线索,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政部门协调,开展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及时化解旅游纠纷。
在肯定各县市政府所做工作的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县市政府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加强景区景点监管,深化行业协会改革,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检查组强调,旅游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抓好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开展查缺补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