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45家4A级以上景区建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
拟用2年时间实现全覆盖
3月14日,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省工商局开展了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为主题,拟用2年左右的时间,创建一批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其中旅游放心消费购物街区10个、放心消费景区100个,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商户1000家,实现4A级以上景区12315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着力打造“灵秀湖北,放心旅游”品牌。
目前,湖北省已有45家4A级以上景区建成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待建站点82家。消费维权服务站按照“七有、一应用”的标准建设,有相对固定的场所,有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标识牌,有宣传栏,有电话,有电脑,有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制度,应用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管理平台,方便消费者现场投诉和处理工商、旅游等部门分送的消费者投诉。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实行挂牌服务,畅通工商12315、旅游12301投诉举报电话以及互联网、微信等移动互联终端投诉渠道,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高效调处旅游消费纠纷。
除建立12315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参与此次创建活动的单位,还必须满足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和投诉无障碍三方面要求。
据悉,2017年底和2018年底,湖北省将分别公布一批县(市、区)级、市州级和省级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标准体系。
(责任编辑: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