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行业监管 > 质监执法
云南:丽江旅警开展旅游联合执法 专项整治购物店
2017/1/18 13:34:50 来源:云南网 [] [打印]
       2016年年末以来,丽江旅游警察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对丽宁路十八弯段、沿江段及丽香路龙蟠段沿途景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月13日,丽江市市长郑艺对丽江旅警支队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针对近期去往宁蒗泸沽湖及香格里拉的沿途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较为突出、游客投诉增多的实际,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联合丽江市旅发委、丽江市工商局、丽江市药监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3家证照不齐的购物店进行停业关门整顿。

  2016年12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许,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值班室的报警电话猝然响起。经了解,报警人是来自新加坡的游客,她于2016年12月23日在丽江客运站搭乘了从丽江到泸沽湖的客车,沿途在丽宁路金沙江西岸的一处观景台中途休息时,被“药托”骗买了3700元的“野生石斛”。报警人称当时有冒充成游客的人主动跟她搭讪,还说该药材才20元,报警人以为是20元一斤,结果把“野生石斛”过了称,打了粉,一算价钱,一小袋药材变成3700元,这时问售货员,才知道是20元一克。这时报警人才发现那个冒充成游客跟自己搭讪,并一起买了药材的人已经不在了,报警人马上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据统计,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丽江去往各景区沿途已经发生7起类似的游客报警求助,涉及金额近10万元,主要集中在丽江去往泸沽湖及去往香格里拉的途中。
  针对这一类突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联合丽江市旅发委、丽江市工商局、丽江市药监局于2017年1月5日下午、1月6日上午到丽宁路十八湾段、沿江段及丽香路龙蟠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组检查了购物店的各种营业资格证照,对各类旅游产品从质量认证、价格认证上做了重点检查,检查了涉及旅游艺术纪念品、特色小点心、特色土特产品、名贵中药材、木雕产品、玉石珠宝等旅游产品。在先后对6处观景台购物店检查过程中,3家购物店因证照不齐进行停业关门整顿,要求限期整改,并对购物场地及旅游产品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隐患及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了要求。


要求如下:
  要求各购物店要完善安全设施,安全应急方案;要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强迫交易;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给中药材打粉;要做好春节期间旅游购物退货工作;要完善旅游产品质量、价格认证工作;要完善旅游投诉监督电话牌的悬挂、粘贴工作。联合检查组还将在整改到期日再次抽调力量对各购物店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联合复查,对不按期整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联合检查组表示,各个执法单位将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那些敢于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利益的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严处罚。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泸沽湖景区市场,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宁蒗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泸沽湖景区重点行业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景区宾馆酒店、摩梭家访活动点、篝火晚会、泸沽湖索道公司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消防器材配备、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梳理出的安全隐患责令各单位进行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对旅游购物店、旅游餐饮店是否存在虚假优惠、不明码标价、误导消费、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调查。

  2016年12月26日以来,宁蒗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旅游行业场所238家,取缔无证照经营旅游购物店2家,受理游客投诉5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向旅游参与者、游客发放旅游安全宣传单5000余份,受到旅游参与者和来宁游客的称赞。

(责任编辑: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