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旅质监发[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监察)大(总)队:
为全面了解各地2016年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成效,科学谋划2017年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请各地报送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请各地认真梳理2016年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成效和亮点,并提出2017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2016年工作总结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能够量化的指标要用数据说话,并尽可能提供若干个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及投诉纠纷调解案例。请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的地方,提供处理涉旅案件的典型案例。
二、时间要求。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以及所附表格,报送国家旅游局质监所。邮箱:zjs@cnta.gov.cn,联系人及电话:董超,65201340。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国旅游诚信网(http://qualitytourism.cnt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6年12月30日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责任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