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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醒赴塔吉克斯坦务工人员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2-07-30

  • 《旅行社条例》

    2012-07-29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 国家旅游局与国家文物局联合调研文物保护与旅游科学利用

    2012-07-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对文物旅游的批示精神,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组成调研组,7月27日赴北京潭柘寺、戒台寺、大觉寺等文物景区进行调研。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

    2012-07-28

    第一条 为规范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

    2012-07-28

    经国务院批准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10月15日发布施行。根据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施行“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1997〕153号)中关于“考虑到边境旅游所涉及的不同对象国和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国家旅游局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地区,分别制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对开展中俄边境旅游

  •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012-07-28

  •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2012-07-28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旅游团成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

  • 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令第35号: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2012-07-28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9日国家旅游局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2010年11月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 国家旅游局令第36号

    2012-07-28

    《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11年3月29日国家旅游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2012-07-28

    为进一步扩大我国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增进同毗领国家人民的交往和友谊,完善边境旅游管理,制定本办法

  • 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

    2012-07-28

    为了加强旅游系统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反对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不正当行为,维护我国旅游声誉,更好地发展旅游事业,特制定本规定。

  • 游客出游应购买的几种保险

    2012-07-28

    国家旅游局不再强制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为了获得更为完善的保障,建议游客可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或通过旅行社与保险公司联系,按各自需要投保旅游保险。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2012-07-28

    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

  •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2012-07-28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导向的原则,注重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合理利用,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2012-07-28

    凡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应当划为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