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信函〔201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委)信息中心: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实现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规定和精神,探讨旅游信息化重点工作意见建议,交流旅游信息化工作经验,研究确定明年及今后旅游信息化形势任务、目标方向和工作思路,经国家旅游局领导批准,定于10月至11月上旬开展旅游信息化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任务和方式
在国家旅游局、各省级和重点城市旅游局认真总结信息化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请国家旅游局领导就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发表讲话,交流旅游信息化工作情况、经验和意见、建议,同时以会代训请旅游信息化资深专家举办专题讲座。
二、各省市旅游信息化工作报告和交流材料
(一)请各省级旅游局信息中心认真总结本级和本地区旅游信息化工作成就和经验,主要包括近年来开展的旅游信息化重点工作及其效果、工作体会和经验、遇到的主要问题、对实现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及12301、景区监控、网络推广营销、旅游官网建设管理、微博和微信等新技术应用、全国旅游信息化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2000-3000字的书面报告,于2014年10月20日前,以电子文件方式报送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二)请10个重点城市(名单见附件1)所在省级旅游局信息中心通知并督促该市旅游局按照上项要求提交报告。
三、调研座谈会
(一)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上旬,会期一天半,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个重点城市旅游局信息化部门负责同志各1人,请各省级旅游局信息中心汇总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在会前一周报送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和会议承办地旅游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 国家旅游局领导讲话;
2. 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通报旅游信息化重点工作情况和意见;
3.五省市重点交流发言(根据各地报告情况经过协商后确定);
4. 分组讨论(按地区分为2组);
5. 专家讲座。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省级和重点城市旅游局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提交总结报告,请相关省市精心准备并按时提交会议交流发言材料,确保调研工作深入全面。
(二)请及时报名确认并确保参会人员按时报到参加座谈交流,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调研座谈会质量效果。
(三)各省市代表往返交通费自理。
附件:1. 参加调研座谈的10个重点城市名单
2. 旅游信息化调研座谈会报名回执
联系人:陈慧娟、彭艳娇、胡旭阳
电 话:010-65201533、65201345、65201512
传 真:010-65137871
电子邮箱:yjpeng@cnta.gov.cn
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2014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全国旅游信息化调研座谈的10个重点城市
1. 辽宁省大连市
2. 江苏省南京市
3. 浙江省温州市
4. 安徽省黄山市
5. 山东省青岛市
6. 湖北省武汉市
7. 广西区桂林市
8. 四川省成都市
9. 陕西省西安市
10.甘肃省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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