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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旅游局“冬季行动”开展情况
2016/2/16 14:43:09 来源:通化市旅游局 [] [打印]

       按照《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行动”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5]26号)工作部署,为做好2016年各项旅游工作,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市旅游局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3月底,充分利用岁末年初这段时间集中开展“冬季行动”。

  据介绍,通化市将按照坚持提升一批、续建一批、新建一批和谋划一批的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思路,全力推进冬季冰雪旅游大项目建设,做好冬季旅游产品的谋划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推进果松国际滑雪场等冰雪项目的规划建设。强化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项目的汇总梳理、分类建档,实施跟踪督办,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对已经落地的项目进行回访调研,力争实现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并规范做好2016年旅游项目库完善工作。努力做到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库条目清晰,数据准确;继续完善国家旅游局旅游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并按照省旅游局“厕所建设”工作部署,继续完善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厕所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组织申报“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储备项目。

  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开发工作有关要求,成立局机关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任务,切实加强对扶贫包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关于在全市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党员参与帮扶的方案》中明确的包保对象,深入到包保村和包保户进行对接,按照要求核准贫困户数量,了解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好帮扶计划。按照上级做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培训工作要求,选定对在贫困村从事创业活动和有创业意向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带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加快扶贫对象脱贫步伐。

  在此基础上,通化市将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全面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对踏“红线”、闯“雷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四黑”等非法行为。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按照“生命至上”、“旅游安全永远在路上”的原则,依法强化旅游安全。严格执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吉林省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按照“四化融合”和“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并签订责任状。开展全市旅游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开展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和“春季行动”专项检查,催缴旅行社交付2016年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行社和游客合法权益,确保旅游工作安全无事故。

  此外,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冬季行动”工作新动态、新举措,宣传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大力倡导比学赶超、比干劲、比士气、比落实、比成效,全力打好“冬季行动”攻坚战,为全局开展“冬季行动”提供舆论支持、营造深厚社会氛围。

  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推进,切实取得实效,通化市旅游局成立“冬季行动”领导小组,全局各科室严格按照《通化市旅游局“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把开展“冬季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强化问题导向,集中时间精力,坚持苦干实干,狠抓执行落实,切实做到主动担当、坚决确保“冬季行动”进展快、质量高、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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