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深入推进旅游质监网络全覆盖
象山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立足本职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做好旅游投诉案件处理、旅游市场检查、旅游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象山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5年至目前,共收到旅游投诉157起,其中有效投诉27起,办结率100%,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旅游部门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检查4次,出动质监执法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涉旅企业30多家,蹲点检查带团导游28名;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企业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行政约谈,并首次对违法旅游企业及其负责人使用罚款和停业整顿等行政手段,旅游行政执法实现新突破。同时,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县域旅游市场环境。
完善旅游质监网络,强化基层自我监管能力。在保证旅游质监执法队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县旅游部门要求全县37家旅游企业配置1-3名质监员,专职负责企业的服务质量监管,处理旅游投诉工作。积极指导4A级旅游景区建立质监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降低旅游投诉,及时解决游客纠纷。
开展业务教育培训,提升旅游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县旅游部门积极推广、实施宁波市地方标准《旅游企业投诉处理规范》,先后举办规范旅游合同、旅行社行业投诉案例分析、旅游纠纷与处理技巧等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实务,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质监管理水平。
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旅游部门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检查4次,出动质监执法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涉旅企业30多家,蹲点检查带团导游28名;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企业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行政约谈,并首次对违法旅游企业及其负责人使用罚款和停业整顿等行政手段,旅游行政执法实现新突破。同时,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县域旅游市场环境。
完善旅游质监网络,强化基层自我监管能力。在保证旅游质监执法队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县旅游部门要求全县37家旅游企业配置1-3名质监员,专职负责企业的服务质量监管,处理旅游投诉工作。积极指导4A级旅游景区建立质监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降低旅游投诉,及时解决游客纠纷。
开展业务教育培训,提升旅游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县旅游部门积极推广、实施宁波市地方标准《旅游企业投诉处理规范》,先后举办规范旅游合同、旅行社行业投诉案例分析、旅游纠纷与处理技巧等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实务,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质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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