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朱德故里琳琅山景区等32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公告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朱德故里琳琅山景区等3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决定予以公告。
希望被批准的4A级旅游景区珍惜荣誉,巩固成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旅游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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