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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旅游景区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2013/2/1 10:38:00 来源: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入冬以来,我国大部气温偏低,南方多地多次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受灾人口已达数百万人,出行旅游已经受到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旅游景区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和灾害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景区要进一步提高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和灾害防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立足早准备、早行动、早落实,在认真总结以往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各项工作。要按照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安排,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各地旅游景区接此通知后,要进行一次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和灾害安全防范大检查,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狠抓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全面排除安全隐患。要做好各项基础设施、游览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防寒维护,对安全隐患点进行加固或拆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作。要做好游览设施、景区道路和景观树木的积冰积雪清扫,加强坡道、台阶的防滑、防摔措施。要加强冰雪项目、山岳游览及探险旅游等冬季旅游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旅游项目,应坚决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景区重点路段和区域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增设警示提醒标志,防范泥石流、塌方等次生灾害发生。

  三、加强监测,及时预警
     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景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雪冰冻天气监测预报信息,实时监控景区内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和客流变化情况。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现场广播、电子显示屏、导览指示牌等多种方式,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出游提示,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强化旅游行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信息交流,及时将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范应对等有关信息上报至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传递告知到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

  四、制定预案,妥善应对
  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景区要制订雨雪冰冻天气下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雨雪冰冻天气严重影响时景区适时停业关闭、游客疏散撤离、滞留游客安置的应对预案,确保预案的及时、有效和可操作。要加强与气象、交通、公安及质监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沟通协调、情况通报和联动反应机制。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加强值守防范、加强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和预案,妥善有效予以处置。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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