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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通报
2011/11/5 10:14:00 来源: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按照《2012年度全国旅游监管工作要点》(旅办发〔2012〕1号)、《关于印发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旅办发〔2012〕86号)、《关于加强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12〕78号)和《关于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2〕344号)的要求,全国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精心开展、通力配合,顺利完成了2012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国各省(区、市)都按照要求部署开展了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参与率为100%。其中,北京市、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和新疆自治区的市(地、州)和县(市)的参与率均达到100%。
  全国市(地、州)平均参与率为98.07%。其中,29个(省、市)全面动员,参与率达100%。
  全国县(市)平均参与率达到85.97%。其中,参与率达100%以上的省(区、市)9个,参与率90%至80%的省(区、市)16个,参与率达80%至70%的省(区、市)2个,参与率达70%至60%的省(区、市)2个,参与率60%以下的省(区、市)2个。
  本次检查周,全国共计开展旅游市场检查8764次,出动检查人员45260人次,其中与公安、工商、交通、质检、物价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2695次,参与的相关单位有3001家;检查旅游企业31842家,其中旅行社13446家、饭店9007家、景区4534家、购物店1796家、车船公司931家、演艺场所296家、其他1772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企业326家,其中旅行社208家、饭店45家、景区24家、购物店8家、车船公司1家,演艺场所1家,其他39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从业人员269人;对导游员检查18172人次,其中扣10分4人,扣8分12人。

  二、工作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深入检查一线。各地把做好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的一件大事来抓。湖南省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保障督查行动,何报翔副省长带队赴张家界、益阳两市对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保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四川省彦蓉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秋季旅游旺季安全和旅游服务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组成7个工作组,分赴14个市(州)督查检查周活动开展情况。海南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对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西藏自治区副主席丁业现带领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拉萨市旅游市场及旅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甘肃省旅游局局长黄周会专题部署“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4个市州进行督查。安徽省旅游局胡学凡局长在节前多次亲自主持召开黄金周部署工作会议,派出3个督查组,分赴16个市进行督查。湖北省旅游局局长张达华亲自带队,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17个地市州对黄金周旅游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贵州省旅游局局长傅迎春对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和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提出要求,8位省局领导带队分赴9个市(州)进行督查。广西自治区旅游局局长、自治区假日办主任陈建军主持召开了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厅际协调会议,派出5个检查组赴14个市进行检查。
  (二)狠抓落实不放松,全力以赴促规范。各地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2〕480号)的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检查周活动的重点,全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河北省在暑期就开始对旅游市场保持高压态势,把“检查周”扩充至“检查月”。贵州省在规定期限的基础上向前延展13天,于9月10日提前启动,活动历时20天。四川省绵阳市和广元市旅游执法部门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对所辖旅游运输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重庆市武隆县文体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等17个涉旅部门实行拉网式检查,实现旅游购物市场和旅游演艺场所检查100%全覆盖。陕西省重点对宝鸡法门寺景区和榆林白云山景区两处新增全国文明燃香试点单位进行了检查督导,深入开展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检查。广东省重点加强了纵横联动,组织旅游企业参与进行交叉检查,形成多方联动的强大合力。福建省厦门市建立建立“节前检查部署、节中督促落实、节后点评整改”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落实旅游市场检查的各项要求。浙江省与第一次检查周相比,无论是检查人员还是检查次数和检查企业数量,各个数据都在2倍以上。辽宁省和新疆兵团对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及旅游包车合同等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天津市、江西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倡导诚信,发布旅游消费警示,营造舆论氛围。
  (三)紧贴实际创新载体,检查活动卓有实效。江苏省根据情况每天发布提示信息,在主要路口、景区发放旅游宣传资料,给游客提供多样化的选择,疏散客流,引导游客、提醒企业规避风险。安徽省池州市针对自驾游双节呈现“井喷”趋势,在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池州市自驾游服务点”,为自驾车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北京市启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首善之区” 主题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山西省采取划片包干,市、县联动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活动。山东省旅游质监执法部门与旅游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组织省市旅游行风义务监督员,对6家5A级景区开展了游客满意度测评,拓展旅游市场监管渠道。宁夏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在景区随机向游客发放游客满意度调查表,请游客监督。新疆自治区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0份,接待群众5000人次,播出旅游公益广告片15000次,切实做到“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吉林省着重开展了互联网的旅游服务广告检查,共排查出违规宣传广告948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甘肃省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19.02%,全省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事故,重点旅游目的地——敦煌,投诉同比下降80%。

  三、主要问题
  各地通过此次检查周活动,实现了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运行,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一些景区存在服务标识缺失、不清晰,对新情况、新问题预判不够准确,应急预案不够细致,部分景区出现了车辆拥堵、游客等待时间过长,部分旅行社无法保证游客第一时间入住宾馆等问题。
  (二)一些旅行社及门市部存在通过网站违规发布旅游服务广告、使用模糊性语言招徕游客等问题。
  (三)无许可经营旅游业务、恶性价格竞争、低于成本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转团拼团和强迫消费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仍然存在,影响了旅游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四)部分市(州)和区(县)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设置不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与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对旅游监管工作的形势不适应。   

  附件: 2012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


国家旅游局
2012年10月2日

附件:

2012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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