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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4月1日起青少年可享部分景点门票优惠
2012/3/22 0:00: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不超1.2米的儿童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通知要求,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含6周岁)至18岁(含18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港澳台等入境青少年凭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通知指出,各地游览参观点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已达到上述标准的,仍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与外地游客、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

(杨毅 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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