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2009]41号)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的要求,深入研究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经验,总结推广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功模式,引导我国乡村旅游进一步提升发展,国家旅游局决定编制《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经典案例》(以下简称《案例》)。因各省区市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工作中,都涌现和培育了一批好的典型,请各省区市旅游局(委)做好经典案例的初选、汇总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深入研究总结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形成若干有代表性、具较高学习借鉴价值的经典案例,推动全国乡村旅游进一步提升发展。
(二)推荐案例注重发展的先进性、模式的代表性、工作的创造性,力求深度剖析各地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的发展过程、体制机制、管理和经营模式等。
(三)选择案例注重广泛性基础上的典型性,加强引导,讲求质量,注重特色,好中选优。
(四)《案例》编写工作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评定工作,以及下一步全国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二、组织形式
(一)成立《案例》编写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省区市旅游局(委)分管领导任成员,指导、推动《案例》编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产业发展处,负责具体协调、落实工作。
(二)国家旅游局委托专业单位组织《案例》编制工作组。编制组将组织完成考察调研、汇总整理、编写成书等工作。
(三)请各省区市旅游局(委)负责本地案例的组织推荐,案例材料报送的指导、督促和审核工作。如有需要,请协助做好《案例》编制工作组考察调研的接待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8月20日前,请各地确定分管领导、负责处室及联系人,将联系人名单(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及遴选的经典案例推荐表、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二、三),经省区市旅游局(委)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每个省区市上报的案例数量控制在2-4个,每个案例以一个或几个集中连片发展乡村旅游的村为单位。《案例》编制工作组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例所在地进行考察调研。
(二)8月30日前,《案例》编制工作组汇总整理各地报送材料,从上报的案例中优选案例编入《案例》一书,编写《案例》书稿初稿,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案例》编写领导小组审定。
(三)9月15日前,书稿交付出版社正式出版。
四、工作要求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时间,从严把关,确保按时做好案例推荐和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专此致函。
联系方式: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产业发展处联系人:武芳梅、虞利民,电话(010)65201528、65201511,电邮cyc@cnta.gov.cn
《案例》编制工作组联系人:龙江智,电话(010)51709455转880,电邮longjiangzhi@126.com
附件一:各省(区、市)推荐案例类型要求
附件二:乡村旅游发展案例推荐表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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