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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市旅游质监所发布旅游合同签订提醒
2015/6/25 16:43:0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 [] [打印]
        为减少由于游客大意引起的旅游合同纠纷,近日,济源市旅游质监所发布旅游合同签订提醒,提醒广大市民在签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细心,防止合同不规范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济源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大家: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旅游景点一项,应包括旅行社所作广告中所有景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所作广告日程约定为合同的附件。旅游价格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导游费等费用。交通工具车辆型号、有无空调要明确,如果是火车,应注明车次、列车等级及软、硬座或卧铺位情况;如果是客运汽车,应弄清楚是豪华空调大巴还是普通旅游车。住宿标准和用餐标准也应明确,如果是星级宾馆,应明确宾馆的具体星级,避免用“准”、“相当于”等模糊性的语言;至于用餐标准,要明确多少人一桌,几菜几汤,几荤几素,价格多少。违约责任应注明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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