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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07/5/30 0:00:00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 [打印]

各设区市旅游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今年全省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请按工作步骤及时上报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
 
 
                             福建省旅游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政风和旅游服务行业的行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旅游,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旅游政风行风是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各类旅游服务行业的办事作风。建设良好的旅游政风行风,有利于构建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运行机制,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推动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效地纠正损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与正义,引导诚实守信、融洽相处,促进和谐旅游;有利于激发旅游行业干部职工的创造激情,为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凝聚强大的力量,持续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有效地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实现权责一致,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做到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海峡西岸旅游区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旅游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

    近几年来,在省旅游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省政府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我省旅游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围绕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要求,以解决旅游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旅游政风行风建设与国家旅游局、省政府的要求和旅游服务对象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着旅游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继续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旅游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以改进和加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政风和旅游服务行业的行风为核心,以解决旅游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旅游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践行“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不断提高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扎实的工作逐步建立起与发展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旅游相适应的旅游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深化思想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筑牢旅游行业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从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利益出发,把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寓于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并与效能建设、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诚信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等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避免损害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督机制。要紧紧盯住部门和行业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实行有效监督。
  
    三、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对象和内容

    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对象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服务行业,必须从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出发,抓住工作主题,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政风建设的内容主要是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旅游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同时,要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预防不正之风为前提,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努力以好的政风带出好的行风,树立部门和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

    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是在实践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项民主监督制度,是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必须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工作。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旅游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组织开展。设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评议工作,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旅游实际,制定每个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定年度重点评议内容,提出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并组织好工作方案的实施。省旅游局负责对全省旅游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的考评。

    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应坚持评议的基本程序,包括: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内容和目标,选聘行评代表,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服务承诺,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行评代表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调查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召开评议大会,与行评代表进行面对面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通报整改结果;开展民主测评。

    五、加强对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

    设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要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总体部署、各负其责、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的旅游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抓好旅游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职责所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同旅游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齐头并进。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率先垂范,以端正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不断解决旅游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省旅游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福建省旅游局
            二OO七年五月
 
  抄送: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省政府纠风办、省行评办,
省局领导、行评代表、机关各处室
  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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