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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奥运期间旅游质监工作的通知
2008/6/27 0:00:00 来源:其他 [] [打印]

苏旅质监[20085

关于做好暑期、奥运期间旅游质监工作的通知

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暑期是大量学生、教职员工出游的高峰,期间也是我国南方地区进入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天气变化多的季节,特别是今年暑期,正值我国举办举世瞩目的奥运会,为了做好暑期、奥运会期间旅游质监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质监所应本着围绕奥运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617全国旅游系统做好奥运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倡导诚信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高标准抓好旅游服务质量,确保暑期奥运会期间旅游“质量、安全、有序、优质”。

二、做好旅游质量警示,加强对暑期和奥运会期间旅游质量监管,特别要求在奥运期间,确保旅游投诉渠道畅通,实行旅游投诉快速处理,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加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管,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坚决查处零负团费、虚假广告、黑车、黑导、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树立“诚信至上、质量第一”思想。认真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具体要求可参照以往《关于做好黄金周旅游质监工作通知》。

五、充分发挥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认真履行合同,规范旅游团队的组织接待工作,做到暑期、奥运会期间所有团队组织计划落实、行程落实、接待标准落实,消灭由旅行社主要责任引发的各类旅游纠纷;对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应高度重视,要落实责任,加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天气变化情况,认真做好应急预案,重要情况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各市质监所在暑期和奥运期间应加强值守,快速高效处理旅游投诉,若遇重大旅游质量问题、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故等,即时逐级上报。

省旅游局质监所投诉电话:025-83418185,传真:83418185,电子信箱:jszjs@jstour.com

特此通知。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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