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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高级导游“云课堂”研修项目的通知
2015/4/21 8:00:00 来源: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 [打印]

旅办发〔2015〕9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全面提高导游素质,我局决定组织实施中高级导游“云课堂”研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创建导游培训“云课堂”,对导游开展大规模远程在线培训。通过课程学习、经验分享、互动交流、任务驱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导游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弘扬职业正气。为全国各级各类导游培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累优质课程资源。

  二、培训对象
  2015年覆盖全体约3万名中高级导游,参训人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级或高级导游员证书。
  2.过去1年内有实际带团经历。

  三、培训时间
  培训平台于5月19日正式开放。2015年度培训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提升导游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以案例为主要载体,针对导游带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包括大家讲坛、名导课堂、旅游杂谈和美丽中国魅力导游等4个主要模块,各模块下设若干子模块。

  五、培训课时
  2015年度培训每人须完成累计7小时的远程在线视频(含音频)微课程学习。
  其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文明旅游等四个子模块为必修模块,各模块每人均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小时的远程在线视频(含音频)微课程学习。其他课程内容由学员自主选择。

  六、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包括视频(含音频)观看(收听)、文本阅读、经验交流、问题研讨、专项任务、主题活动、专家点评、学员互动等。

  七、培训管理
  我局人事司负责对培训项目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并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对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监控,通过中国旅游网和项目网站等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培训活动及成效进行宣传展示。
  各省级旅游管理部门通过项目管理平台省级管理员账户实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学员学习情况,组织、指导和监督学员完成培训任务。
 
  八、培训经费
  培训项目纳入我局旅游人才年度工作计划,平台开发、课程开发、流媒体课程学习及其他研修活动等相关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
  如学员在没有免费wifi或免费互联网的环境下学习,产生的运营商手机流量费或上网费需由学员自行支付。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九、培训平台使用方法
  (一)学员
  1.访问网站:www.zgdaoyou.com
  2.登录个人账号:点击网页首页右上方登录菜单,弹出登陆框,录入账号和密码。账号为本人导游证号码的所有阿拉伯数字,初始密码为123456。
  3.修改密码:登陆后点击首页下方“我的个人空间”栏目,在“修改密码”菜单下进行密码修改。
  4.密码找回:学员忘记密码时,点击平台登陆框“忘记密码”菜单,系统自动发送新密码至学员电子邮箱。
  (二)省级旅游管理部门
  1.访问网站:www.zgdaoyou.com/os/main.htm
  2.登录账号:在登陆框中录入账号和密码。
  3.修改密码:在用户列表的操作一栏中选择重置密码,在弹出框中输入新密码即可(省级旅游委、局项目管理平台账号和密码由我局另行告知)。
  4.培训监控:在用户列表和观看统计相关页面中查看本地学员基本信息和学习课程情况。

  十、其他
  (一)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确定本地学员名单,填写《2015年中高级导游“云课堂”研修学员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于4月30日前快递至我局人事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项目支持单位电子邮箱。
  (二)汇总表中请务必填写学员常用电子邮箱。培训期间有关通知及找回密码将由系统发送至该邮箱。
  (三)培训业务工作由平台建设和课程开发任务承担单位北京微众世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同时由该单位提供培训平台技术支持与服务。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国旅游网“通知公告”、“培训”等栏目下载。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郭肇琪、孙华,电话: 65201923、65201928,传真: 65201900;项目支持单位联系人:于国艳,电话:18350281697,电子邮箱:832780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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