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质监所关于参团旅游的提示
近期,我所陆续收到一些游客投诉,反映参加香港、北京、云南等地旅游,遭遇购物“陷阱”,以及被强迫停留在购物点长达2个小时以上等的情况。经我所调查了解,多数游客是听信了朋友、熟人的介绍,参加了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个人组织的旅游团队,没有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是签订了虚假的旅游合同,导致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如游客陈女士收到落款为“香港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邀请函,称为庆祝旅行社成立20周年,以600元的价格邀请至香港4天3晚旅游,邀请函上只标注了联系人王小姐的手机联系电话,随后经过联系陈女士到深圳加入了前来接待的“康辉旅行社柯经理”带队的旅游团,在香港第一天就被迫滞留购物店2个多小时,其购买的3000多元的首饰也严重背离其实际价值。旅游执法部门虽然介入调查,但因游客能够提供的证据材料只有一张邀请函和一个手机号码,导致维权遭遇困难。
因此,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加大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也提醒游客在报名参加旅游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报名。凡是正规旅行社,在其营业网点的醒目位置一定要悬挂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2、一定要确定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可以包括:(一)境内旅游;(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四)入境旅游;(五)其他旅游业务。但不是所有的旅行社都可以同时经营这五项业务。只有经过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境旅游”或“边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才可以经营出境游或边境游,只有取得经营“赴台游”资质的出境游组团社才可以办理赴台湾旅游业务。
3、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化的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①要在旅行社的办公场所签订合同;②要注意旅游合同上使用的合同章是否与旅行社的名称一致;③缴付旅游团款时要求旅行社开具正规的旅游发票。
游客一旦发现有涉嫌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请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并协助旅游执法部门收集有关证据。同时提高警惕,不要陷入“低价游”的陷阱,合法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因此,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加大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也提醒游客在报名参加旅游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报名。凡是正规旅行社,在其营业网点的醒目位置一定要悬挂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2、一定要确定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可以包括:(一)境内旅游;(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四)入境旅游;(五)其他旅游业务。但不是所有的旅行社都可以同时经营这五项业务。只有经过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境旅游”或“边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才可以经营出境游或边境游,只有取得经营“赴台游”资质的出境游组团社才可以办理赴台湾旅游业务。
3、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化的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①要在旅行社的办公场所签订合同;②要注意旅游合同上使用的合同章是否与旅行社的名称一致;③缴付旅游团款时要求旅行社开具正规的旅游发票。
游客一旦发现有涉嫌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请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并协助旅游执法部门收集有关证据。同时提高警惕,不要陷入“低价游”的陷阱,合法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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