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信息发布 > 旅游提示
乌兹别克斯坦修订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出入境以及在乌境内居留管理办法
2012/8/28 10:00:00 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 [打印]
        近日,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出入境以及在乌境内居留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新办法规定,违反在乌居留相关规定的外国人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并在以后的1至3年期限内被限制再次入乌境。违反规定的行为包括:无居留证或持过期居留证在乌居住;不遵守在乌临时或长期居住登记规定;违反选择居住地和搬迁登记规定;非法滞留;不遵守经乌过境中转规定等。

  在乌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将被驱逐出境。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危害不大者,限制再次入境期限为5年;犯罪情节严重者,限制再次入境期限为10年,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者,终身限制再次入境。限制再次入境期限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计算。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提醒旅乌中国公民遵守乌当地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相关居留登记,并保证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符。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