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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贵州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
2015/12/21 14:16:00 来源:贵州省旅游局 [] [打印]

        12月19日,贵州省旅游局召开入境旅游市场工作座谈会,部署2016入境旅游市场工作,发布新制定的《贵州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省旅游局局长李三旗出席会议。全省30余家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参会。

       为加快贵州省入境旅游发展,推动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旅游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4〕3号)“到2017年接待入境游客150万人次”的发展目标,参照国际上和国内各省(区、市)实施境外游客招徕奖励的有效做法,省旅游局制定出台《贵州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入境旅游奖励资金在省级财政旅游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开拓来黔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奖励对象为省内旅游企业。奖励范围设入境接待阶梯奖和市场开拓奖。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旅游企业年度接待境外来黔过夜游客人天数进行分级奖励,最高可给予30万元奖励。市场开拓奖分推广促销、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客户考察四类。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自主或积极参加省旅游局组织开展的赴境外开展促销活动,组织入境旅游包机和专列来黔旅游,主动邀请组织入境市场重要客户和媒体赴黔考察线路产品。

        2015年,我省新开通了贵阳至香港、台北、日本大阪、日本名古屋、泰国甲米、泰国曼谷、韩国济州、韩国仁川,遵义至香港9条国际直航,以及贵阳至越南岘港、韩国务安、印度尼西亚巴厘岛3条旅游包机航线,国际航线增速前所未有,入境旅游便捷性和经济性获得较大提升。省旅游局多措并举,深化国际旅游交流合作,拓展入境旅游新通道,推动入境旅游市场新突破。2015年1月-11月,全省接待入境游客86.8万人次,同比增长10.07%,实现外汇收入1.83亿美元,同比增长6.6%。

        2015年,省旅游局组织旅游部门和企业“走出去”赴境外参加旅游展览会和举办推介活动11批次。包括组团参加韩国国际旅游展、韩国釜山国际旅游展、法国巴黎国际旅游展、马来西亚国际旅游展、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日本JATA国际旅游展、伦敦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国际性旅游展会,开展旅游文化推介交流活动等。“请进来”邀请境外旅行商、主要媒体来贵州考察踩线40批次。包括邀请韩国最大组团社哈拿多乐旅行社中国事业部本部长申承哲先生一行赴黄果树景区、马岭河景区、万峰林景区进行考察;邀请马来西亚优质旅行商考察团一行赴西线相关景区开展线路产品考察;接待法国电视台《相约未知地带》栏目组赴我省黔东南地区34个少数民族村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考察踩点工作等。

       借助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生态文明论坛和国际山地旅游大会等重大活动的契机,积极邀请境外旅游业界知名人士、官员、学者、旅游企业和媒体赴贵州参会考察。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邀请世界旅游组织(WTO)、亚太旅游协会(PATA)等国际旅游机构,美国、英国、法国、瑞士、西班牙、德国、日本、韩国、泰国、尼泊尔等39个国家和地区1300余名嘉宾出席会议,210名运动员、8500余名户外运动爱好者参加山地运动赛事。与韩国多乐福旅行社、日本平和观光旅行社、台湾旅报TTN合作成立贵州境外营销中心,实现贵州境外旅游宣传推广持续化推动。连续两年出台《联手开拓韩国市场实施价格打捆优惠政策》,开拓韩国入境市场。

       在构建贵州智慧旅游海外营销宣传平台方面,省旅游局也是不遗余力。借助中国在韩国举办“中国旅游年”的契机,在韩国三大旅游杂志之一《Tour de Monde》(梦之旅)杂志和韩国最大旅行社出版的《Traveller》杂志投放贵州旅游宣传广告,以及韩国最大的门户搜索网站NAVER BLOG,建立“多彩贵州”、“贵州人”、和“热点中国”专题网页,以SNS推广(微博内容搜索优化)的形式加大推广。在首尔景福宫附近的光化门现代大厦楼顶LED户外大屏投放贵州旅游宣传视频,在首尔人流密集区域公交线路巴士车身上投放我省形象宣传广告等等。针对英语市场(包括北美、西欧、澳新等),东南亚市场(包括日韩、新马泰)及港澳台地区目标市场,在YouTube、Facebook、Twitter、Pinterest四大海外社交媒体上设计开发建立贵州旅游官方帐户。四大平台于2015年1月15日同步正式上线,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facebook主页粉丝共计 204,820 人,共投放 44 个广告系列,覆盖海外受众近 500 万人次。Twitter贵州旅游专页粉丝累计达到5,307人。Pinterest贵州旅游专页共发布图文1081张,创建主题PIN板21块,累计粉丝1,010人。YouTube贵州旅游专页频道订阅人者累计达到1,064人,上传视频371部,视频观看总量515,581次。并在全球最大的旅游网站TripAdvisor上搭建和运营英语、日语、韩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大语种贵州旅游专页,对应英国、澳大利亚、美国、韩国、日本、法国、德国、西班牙八个国家。截止2015年12月17日,TripAdvisor贵州旅游专页在TripAdvisor站内实现广告累计曝光4,966,490次。连续四年在港澳台国际机场LED屏、地铁站点灯箱广告、巴士车身,以及香港《星岛日报》、台湾《旅报TTN周刊》等主要媒体持续投放宣传广告,效果明显。
 

 


    《贵州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贵州省入境旅游发展,推动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旅游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4〕3号)“到2017年接待入境游客150万人次”的发展目标,参照国际上和国内各省(区、市)实施境外游客招徕奖励的有效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资金在省级财政旅游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开拓来黔入境旅游客源市场。

    第三条  奖励对象为省内旅游企业。

    第四条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服从旅游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无违规经营行为及其它影响我省旅游形象行为。

    2.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全年无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第五条  同一人次或事项只奖励一次,不在各项奖励中重复计算(旅游包机、专列和增量部分除外)。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六条  入境接待阶梯奖

    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旅游企业年度接待境外来黔过夜游客人天数进行分级奖励。其中:以2015年接待境外来黔过夜游客人天数为基数,2016年、2017年分别在上一年度基数增长的基础上予以考核,除进行分级奖励外,对其增量部分再给予每人天10元的奖励。分级奖励标准:

    1.达到5000—20000人天(含),给予20000元奖励。
    2.达到20001—50000人天(含),给予50000元奖励。
    3.达到50001—100000人天(含),给予100000元奖励。
    4.达到100001—200000人天(含),给予200000元奖励。
    5.达到200001人天以上的,给予300000元奖励。 
 
    第七条  市场开拓奖

    1.推广促销。(1)旅游企业自主赴境外开展促销活动的,每次活动奖励10000元,但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不超过2次;(2)旅游企业积极参加由贵州省旅游局组织开展的境外旅游市场推广活动,按照境外市场远近,即:在亚洲区域内每人次给予5000元补贴,在亚洲区域外每人次给予10000元补贴。

    2.旅游包机。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60人(含)以上乘旅游包机(指由旅游企业经营且不对外开舱售票,持续运营在6个月以内的非固定航班)来黔旅游,包机进港须在贵州省境内机场,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个夜晚,按每入境架次给予30000元奖励。

    3.旅游专列。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乘旅游专列或包车箱来黔旅游,旅游专列进站须在贵州省境内车站,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个夜晚,按每入境车次给予40000元奖励。

    4.客户考察。旅游企业邀请组织入境市场重要客户(含境外媒体)赴黔考察线路产品的,经报贵州省旅游局审批同意后,由贵州省旅游局承担客户考察团在贵州期间的落地接待费用。
 
    第三章  申报及审核拨付

    第八条  申请奖励的单位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直接向贵州省旅游局申报奖励,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和申报材料(附后)。

    第九条  贵州省旅游局成立奖励评审小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及奖励资金安排。评审意见(含未通过审核的)和奖励资金安排须在贵州省旅游局官方网站等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条  入境接待阶梯奖按年度计算,于次年的1月10日至2月28日集中申报上一年度奖励。市场开拓奖各单项在项目完成后即可进行申报。贵州省旅游局自收到申报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在收到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完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或重新完善了申报材料的,贵州省旅游局须在45个工作日内提出评审意见并拨付奖励资金。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贵州省旅游局对奖励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奖励对象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申请奖励的单位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及以后3个年度的奖励申报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的奖金。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旅游法》有关条款运作入境旅游,扰乱正常入境旅游市场秩序的;
    2.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  
    3.入境游团队运作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4.拒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15年至2017年)。原《贵州省旅游局关于旅游企业组织入境旅游包机来黔奖励的意见(试行)》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贵州省入境旅游奖励申报资料
 
    一、申请书

    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申报奖励类型及金额、申请奖励的依据和理由。申请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

    申请入境旅游奖励的旅游企业须向贵州省旅游局提供以下资料:

  (一)入境接待阶梯奖

    1.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旅游企业自报的接待入境游客人数。

    3.组团社签章的团队计划或确认书、入境游客名单表、酒店房费结算单、景区(点)门票结算单等。

  (二)市场开拓奖

    1.推广促销

    A.自主组织赴境外促销:

  (1)每年2月28日前报年度计划,并经贵州省旅游局审核通过的境外促销执行方案。
  (2)购买展位合同和发票。
  (3)人员出境证明,包括往返机票原件、护照复印件、签证和出入境签章复印件等。
  (4)活动报告,包括文字、图片、视频、成果和境外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B. 参加贵州省旅游局组织的境外促销:

  (1)旅游企业签章参加境外促销活动的报名回执。
  (2)人员出境证明,包括往返机票原件、护照复印件、签证和出入境签章复印件等。

    2.旅游包机

  (1)旅游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旅游企业与航空公司的包机合同相关文件复印件。
  (3)游客机票名单表(包括编号、姓名、护照号码)。
  (4)贵州省当地接待社接待计划书。
  (5)酒店入住付房费凭据。

    3.旅游专列

  (1)旅游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火车票与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游客名单表(包括姓名、护照号码、购票信息)。
  (4)贵州省当地接待社接待计划书。
  (5)酒店入住付房费凭据。

    4.客户考察

  (1)接待申请书,含考察客户名单和行程。
  (2)经贵州省旅游局审核后的处理意见或接待通知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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