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的公告
2014年8号
依据《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现将截至2013年12月31日,11家指定银行存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业务(以下称存储业务)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11家指定银行存储业务覆盖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专户30000家,比2013年6月30日前增加744家;存储(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2.95亿元,比2013年6月30日前增加人民币3.67亿元。其中,中国光大银行为104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485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为176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3811万元,中国银行为12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1275万元,中信银行为1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147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1.指定银行存储专户排序表
2.指定银行存储金额排序表
国家旅游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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