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国家旅游局开发了“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团队系统”),并在上海、浙江、武汉、黄山等地进行了试运行,证明系统可以为旅游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旅行社企业提供工作管理平台,实现对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三个旅游市场的有效监管和服务,为维护广大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因此,现决定予以推广应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推广应用
1、团队系统软件提供给各级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所有旅行社企业免费使用,所有旅行社企业要通过团队系统操作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2、系统开发单位负责给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每个旅行社企业系统分配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3、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旅行社企业进行培训,我局对重点地区旅游行业管理人员、重点旅行社企业进行培训;
4、系统开发单位设专人,采用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二、推广应用目标
(一)今年,到年底对全部旅行社推广使用系统,要求填报所有旅游团队数据信息,初步建立覆盖旅行社企业,覆盖出境游、国内游、入境游三个市场的团队旅游服务管理台账系统基础。
(二)明年,在今年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做到两个加强,两个覆盖。即:加强系统运维,对系统完善升级,保障系统运转使用,保障数据安全;加强培训,在各地初步使用的基础上,加强全面培训,国家旅游局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旅行社企业指导和督导工作;保证旅行社有效应用系统覆盖达到80%以上、旅游团队准确数据信息上报覆盖达到60%以上的目标。
(三)后年,在进一步完善系统基础上,做到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安全可靠、全面提供动态团队旅游信息,为行业监管和游客咨询提供服务。旅行社应用系统和团队数据报送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全面发挥系统管理与服务功能。
三、推广应用工作安排
1、8月底前,请各地登陆“中国旅游诚信网”,点击首页右侧“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进入系统界面(或登陆http://210.51.49.160:8080/cnta),阅读系统介绍和技术支持方式,下载系统使用手册和接口文件;
2、9月底前,完成推广应用培训;
3、10月底前,所有出境游组团社上报团队信息;
4、年底前,各地上报信息覆盖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三个旅游市场。
四、推广应用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信息化是将旅游业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旅游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将该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安排部署,特别是从现在到年底,要明确主管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全力以赴、尽心尽责,完成今年的既定目标。
2、强化主动意识。系统数据上报率、覆盖面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推动是否到位密切相关。要结合行业管理实际、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主动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运用综合手段促进系统数据上报,如发挥出境游名单表的管理作用,将传统的审核方式转化为系统审核;将系统数据作为旅行社企业排强、排序和物质奖励的依据等。
3、强化服务意识。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旅行社企业培训,充分讲清推广应用系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推广应用目标和要求。在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系统开发建设单位要为旅行社企业着想,提供必要的帮助,采取多种方式将系统数据反馈旅行社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市场分析服务。
4、明确责任分工。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中,省市两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主要力量,负责对本区域或有管辖权的旅行社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督促旅行社企业上报数据;系统开发单位在技术、培训、咨询等方面发挥配合支持作用;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及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的推广应用工作。
5、明确目标方向。各级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组织、推广和培训工作,做好指导和协调;要按照分阶段实施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旅游团队。
6、明确主要任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应该承担的任务,加强指导和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本着服务地方、服务企业的原则,开展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相应的推广费用,不得向旅行社企业收取费用;任何单位不得借推广应用向企业提出其他要求,也不得搭车收费。
7、明确重点工作。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是当前重点工作,要集中力量完成好培训和推广工作。各地根据本地特点,在此系统基础之上需要开发其他功能,原则上应集中向国家旅游局反映,我局在了解各地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共性需求,在系统升级中一并考虑。对各地的其他个性化功能需求,在本地推广应用该系统半年以后另行安排。
请各省(区、市)旅游局(委)明确推广应用工作主管部门和联系人,填写《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联系单位和人员统计表》,于8月31日前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工作联系方式:
(一)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段国强 010-65201304
遇 宏 010-65201332
卢胜辉 010-65201320\65201377(传真)
(二)上海棕榈电脑系统有限公司(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开发单位)
咨询热线4008202018
彭搏(服务工程师)18616623759
QQ群73154995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单位负责 人和工作人员统计表
国家旅游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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