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云南省考察学习旅游质监工作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为学习借鉴云南省旅游质监工作先进经验,创新行业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我省旅游执法水平和对旅游市场监管能力,拟于近期组织各市旅游质监所所长赴云南考察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学习内容:省及市旅游市场监管体制;旅游质监部门监管旅游市场的主要思路和做法;旅游行业诚信建设方面成功经验。
二、参加考察学习人员:各市旅游质监所长一名。
三、考察费用:3950.00元(含济南至昆明、昆明至版纳往返机票)
四、报名时间:请各市旅游质监所于5月22日前将参加考察学习人员名单报省旅游投诉中心。
联系电话:0531-82676122。
联系人;孙孟春。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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