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刘亚湖/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业发展水平,推动我国服务业科学发展,8月27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签署了《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合作备忘录》。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签字仪式由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主持。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孙大伟,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陈钢,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张沁荣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刘金平等参加了签字仪式。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旅游业科学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求:“到2015年,旅游、文化体育产业等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面对国家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大战略部署,需要通过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方式,全面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构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国家旅游局与国家质检总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将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共同推动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刘亚湖/摄
邵琪伟在致辞时说,近年来,我国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商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他表示,质量发展是旅游业强盛之道,是旅游市场走向规范的治本之策。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旅游业发展进入新一轮黄金发展期,也进入了以质取胜、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实现由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的转变,需要坚实的质量基础,需要可靠的质量支撑,需要更强的质量保障能力。
邵琪伟说,长期以来,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国旅游业标准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旅游业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我国旅游业标准已经在服务业居领先地位,被国家标准委誉为服务标准化领域的典范。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刘亚湖/摄
支树平在致辞时说,国家旅游局始终把质量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实施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年)》,深入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月”活动和“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完善旅游业标准体系,产业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国游客满意度连续3年保持在75以上。这些工作和成绩,的确令人鼓舞、值得赞赏。
他表示,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服务业发展方式相对粗放,产业整体效益较低,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旅游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近几年的发展走在整个服务业的前列,下一步要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样本示范。国家旅游局是旅游业主管部门,质检总局是质量主管部门,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乃至提高整个服务业的发展质量,我们双方责无旁贷,需要共同努力。
支树平说,现在国家提出了“建设旅游强国”战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建设质量强国”。旅游强国要有质量的元素,而质量强国也要包含旅游强国的内容,这两个目标交集很多,给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带来了新的契机。国家质检总局将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的各项措施,全力支持旅游业发展,全力支持国家旅游局的工作,全力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贡献力量。
据了解,《合作备忘录》确立了国家旅游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两部门的合作机制,明确了双方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内容。双方将在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旅游标准化工作水平、完善旅游业认证认可体系、推动旅游品牌培育发展、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合力保障进出境旅游生物安全、强化国际旅行健康保障合作机制、促进区域旅游质量水平提升等方面加强合作。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共同设立全国“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局长担任。双方将建立协调机制,建立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总结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成效,研究存在问题,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部署工作任务。双方还将深入指导各地开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并要求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合作机制,每年度联合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促进服务业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