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情况的通知
旅监管函﹝2015﹞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515”战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2015年5月,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旅发﹝2015﹞95号);6月11日,我局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召开了全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8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10号),要求各地在八月下旬至九月底期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总结好近期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情况,推广好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筹备好拟与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旅游市场秩序现场会,请各地在10月16日前,将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报送我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爱勇,010-65201321;
卢胜辉,010-65201342;
传真:010-65201377/1355;
邮箱:gls@cnta.gov.cn。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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