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旅办函(2013)3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安全生产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处理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行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旅游行业实际,草拟了《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征求意见后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
请结合本地处理旅游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并同时征求相关旅游企业的意见建议,提出修改意见,于2013年11月29日前报送至我局综合协调司。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联系人:龙晓华、刘冬 010-65201736、65201729 传真 010-65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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