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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2011/3/16 0:00:00 来源:其他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促进旅游商品经济快速发展,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国家旅游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共同举办“2011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旅游商品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会宗旨与内容
  本届旅游商品博览会以“拓展旅游产业功能,推动旅游商品创新,促进国家内需增长”为办会宗旨,围绕“旅游商品创新”和“旅游商品交易”两大核心内容,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的办展思路,进一步强化市场化运作,力求明年全面推向市场,努力发挥旅游商品博览会的引领作用与旅游商品潮流的风向标功能,把旅游商品博览会培育成为集贸易洽谈、展示交易、信息交流、形象展示于一体的全国性重要品牌展会,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本届旅游商品博览会主要包括商品展览及贸易洽谈、旅游商品专题论坛和旅游博览文化活动三大内容。商品展览及贸易洽谈,以旅游商品博览为重点,开展贸易洽谈和经贸合作交流,突出博览会的经贸性、国际性、专业性和实效性。旅游商品专题论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邀请国家级行业协会在展会期间召开理事会、新闻发布会,发布行业信息、市场流行趋势等权威信息,采取对话的形式,研究探讨旅游商品发展等问题。旅游博览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具有浓郁商贸特色的旅游文化配套活动,展示文明义乌、和谐商城的良好形象,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二、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举办时间:2011年6月24-27日。
  (二)举办地点:浙江省义乌市。

  三、相关要求
  (一)要积极宣传推介,组团参展参会。
  各地要把做好商品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工作,作为己任。要向当地的旅游商品制造商、批发商和代理商,以及相关旅游企业介绍前两届旅游商品博览会的情况,认真做好本届旅游商品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工作,力求按照分配的指导任务积极参展参会。
  (二)要加强政府部门与协会同企业的联动。
  旅游商品博览会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充分发挥各级协会协调的功能。在目前仍处在培育期的情况下,要加强联动,政府部门要承担起组织的责任,协会要发挥协调的功能,旅游商品制造、经营企业尽快成为市场主体。
  (三)加强领导,做好旅游商品博览会对接工作。
  这是全国举办的第三届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需要各地继续关心培育、支持投入。从现在开始筹备到举办,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省级旅游局(委)应指定专人负责旅游商品博览会的组织和联络工作。有专门领导分工负责,参照去年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负责人及联系人的信息,于2011年4月10日前传真至国家旅游局、浙江省旅游局和义乌市旅游局。
  1.国家旅游局
  联 系 人:武芳梅、王成志
  联系电话:010-65201528/26
  传    真:010—65201500
  2.浙江省旅游局
  联 系 人:李伟钢 
  联系电话:0571-85150135,13656636008
  传    真: 0571—85156429
     3.义乌市旅游局
  联 系 人:吴建华、伍海燕、楼琦
  联系电话:0579-85188660,13516958807;13625792218
  传    真:0579-85188350
  4.展览招商部
  联 系 人:贾文俊、陈媛媛
  联系电话:0579-85188851,13957901161;15958979987

  专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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