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3〕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旅游人才数据,2013年将继续开展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提高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局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进行了重新修订,已报国家统计部门批准并纳入新修订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2013年统计工作一律采用新修订的统计表。
二、请于2014年1月25日之前将上述两表及旅游院校登记表(附件3)报送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统计表可在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培训”栏目下载)。
三、请认真阅读统计说明,加强与本省教育部门、统计部门、及各旅游院校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完整性、准确性。
附件:1.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2.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3.旅游院校登记表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联系人:郭肇琪,王晓霞,电话:010-65201923、1909,传真:010-65201900,电子邮箱:pxc@cn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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