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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旅游局发布3.15旅游消费提示
2014/3/13 14:51:00 来源:郑州市旅游局 [] [打印]

        为确保广大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理性消费、合理维权,值此3.15来临之际,郑州市旅游质监所特作出以下旅游消费提示。

     选择正规旅行社和适合自己的旅游产品

     参团报名时,要查看相关证件。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出境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交易简单、快捷,网上报名应选择依法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要位置注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的旅游经营单位,最好网上咨询,实体店签约报名,核实旅行社经营资质。

     认真审阅和签订旅游合同

     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阅合同内容,详细咨询旅游线路,仔细看清合同每一项条款,包括对所乘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方面进行具体约定,对于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要盲目追求低价,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文明出行,理性维权

     旅游者在旅途中,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注意公众场合特别是涉外场合的言谈举止,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如果在旅途中遇到纠纷,应及时与导游或地接社沟通、协商。如现场无法解决,应保持冷静,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可在行程结束后,依据《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向旅游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无论寻求何种维权途径,请您妥善保存好旅游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据。

     郑州市24小时旅游咨询投诉电话6718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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