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通知
旅办发[2014]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自国家旅游局开展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大胆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经2013年底终期总结,26家试点地区和27家试点企业达到了工作标准的基本要求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预期目标。
经研究,确定武汉市等26个城市(区、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旅游标准化各项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提高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水平、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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