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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发布暑期旅游安全提示
2011/7/11 0:00: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暑假的来临再次掀起一波外出旅游的高峰,不少家长和孩子会以个人游或团队游的形式外出旅游。上海市旅游局提示广大家长和小朋友,暑期外出旅游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加团队旅游,应挑选信誉好、品质优的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参加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以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得不到保障。
 1、注意旅行社是否正规。游客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游客可登录上海旅游诚信网查询旅行社的相关信息。游客应前往正规的旅行社营业门店报名,不要贪图方便省事而报名参加不正规的“黑社”旅游,诸如在大街小巷、地铁车站等地点散发印有旅游线路的小广告、宣传单,游客须保持警惕,千万别上当受骗。经营此类旅游的基本属于无证无照的所谓冒牌旅行社,安全和质量自然没有保障。
2、注意旅游广告是否规范。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注明真实可靠的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营业地址、旅游行程等翔实内容。仅冠以“某某之旅”、“某某之行”等名称缺乏无旅行社名称等信息的广告,其中必有猫腻。若参加这种旅游,安全和质量也缺乏保障。
3、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对于时下兴起的网购旅游、团购旅游,不能仅仅考虑价格低廉,应首先考虑组团社是否具有资质,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旅游成本,若价格低于旅游成本,则属于“零负团费”操作,安全与质量一定存在严重隐患。例如仅售48元的杭州一日游,往返杭州的长途车票都不止48元,旅行社还声称提供景点门票及导游服务,消费者只要冷静地想一下,就能明白其中的问题。
4、签订旅游合同、索取旅游发票。游客报名时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容易引发分歧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取正规的旅游发票。切记不要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开收据之类的说法。
二.重视旅游保险。加强保险意识,未雨绸缪,以防万一,出游前为自己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购买前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了解清楚理赔的范围和额度,并索要保单和凭据。
三.游客乘坐旅游大巴,应系好安全带,不要因为麻烦而拒绝系上安全带,万一车辆发生碰撞或侧翻,安全带会起保护作用,避免游客被甩出车外或碰撞受伤。旅游大巴行驶中,游客切忌站立或在动荡的车厢内走动,以免车辆转弯或急刹车时发生意外。
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要做好车况检查、关注天气变化、遵守交通法规。远道出行的游客不要长时间驾车,避免疲劳驾驶。
四.暑期外出旅游,应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同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同时,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的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游客游泳时,千万不要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在海边观景或沙滩散步的游客要特别注意风浪袭击。
五.景区游览注意安全。要选择合适的服饰和鞋子(防滑、防晒、防中暑、防叮咬)。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危险区域。山地旅游要量力而行,注意天气和路面情况,防止不慎跌伤、坠落。
六.注意饮食卫生。夏季天气炎热,食物容易发生变质。游客应选择正规的餐饮场所就餐,最好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尽量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尤其不要食用无证摊贩贩卖的食品,避免由于餐饮不洁而发生急性肠胃炎或食物中毒。可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的非处方药物。
七.保管好随身财物。暑期旅游客流量较大,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防止现金、首饰和手机等物品被盗。
八.遇到纠纷要理性、适度维权。旅游中遇到纠纷,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比如拒绝登机、船、车等,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先行拨打旅行社紧急联系电话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依据,在行程结束后向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咨询、投诉,热线电话:021-64393615。(上海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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