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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旅游提示:小心“零负团费”引来二次消费
2013/9/30 9:40:00 来源:辽宁日报 [] [打印]

        “云南13日游只要1200元”、“三亚3日游只要500元”,看似超低价位的赔本赚吆喝,其实商家精心布下了陷阱。先用低于成本价的团费吸引游客,然后再通过购物、自费看景点等二次消费赚取更多的利益。旅行团先用“零负团费”吸引游客上钩,再在旅行过程中设下种种陷阱,游客想看增加项目需再次交钱,导游、司机均受益。

        沈阳市消协工作人员郭玉才提醒市民,虽然新《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低价旅游将有法律约束,但总有些商家和旅行社受利益驱动,布下旅游陷阱。市民选好的正规旅行社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参加出境游的游客要找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有合法经营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旅游。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了解方方面面的细节。一旦旅行社违约,可以凭借合同等搜集到的证据到旅游部门或工商、消协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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