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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3澳门国际旅游博览会的补充通知
2013/7/19 8:36:00 来源:国家旅游局港澳台旅游事务司 [] [打印]

旅办发〔2013〕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我局于2013年6月24日下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2013澳门国际旅游博览会的通知》(旅办发〔2013〕  111号),将组团参加于2013年9月14日至16日在澳门举办的2013澳门国际旅游博览会。日前,我局收到博览会组委会来函,提出博览会因故推迟。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
  参展时间推迟至2013年10月11日至13日。
  二、停留时间
  内地展团在澳门停留时间为10月9日至14日,共6天5夜。(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各参展单位请于9月2日前将《2013澳门国际旅游博览会参展申请表》传真至国家旅游局港澳台旅游事务司。并于9月13日前将标准展位中英文楣板内容和电子图片按原通知要求发送至我司。
  四、优惠措施
  委托博览会组委会预订酒店房间日期改为10月10日至13日,房间价格以届时实际情况为准。向组委会推荐本地区特邀买家截止日期推至9月2日。
  其他事项不变,以原通知为准。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联系人:戈双剑 杨彬,电话:010-65201734、65201728,
传真:010-65201755,邮箱:gaoc@cn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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