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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2/11/30 8:38:00 来源: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全面总结2012年全国旅游教育培训基本情况,为相关工作提供科学、翔实的统计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3年1月25日之前将《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见附件1)、《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国统制〔2009〕62号)(见附件2)和旅游院校登记表(见附件3)集中报送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人才开发处。

  二、请按照数据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各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当年数据与上年数据有明显差异的,要核实原因,并做出相关解释说明。

  三、请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各级旅游、统计、教育部门及旅游院校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四、请同时将EXCEL格式统计表发送至pxc@cnta.gov.cn,统计表可在国家旅游局主页右下方教育培训栏目下载。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郭肇琪,王晓霞,电话:010-65201923/1909,传真:010-65201900)

附件:

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附件:

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附件:

旅游院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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