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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2014/1/22 10:03:00 来源: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文明旅游的指示精神,做好春节前后的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
  文明旅游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实践,是旅游行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文明旅游工作要突出在全行业牢固树立“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加强公民旅游的文明意识宣传和引导,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和游客都能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和传播者,使文明旅游成为展示我国软实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二、持续推动文明旅游工作
  要将文明旅游工作作为今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继续按照抓好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行业自律、合同规范、领队导游和旅游者教育引导的“六抓”工作要求,积极主动联合本地区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利用春节前后时间段,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旅游者参与的积极性,创新思路,积极行动,形成声势,确保效果。
  三、深入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
  要在旅游企业中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通过抓宣传教育、行业自律、合同规范等工作,提高文明服务水平,自觉成为文明旅游的引领者。要通过抓提升素质、明确职责等工作,广泛动员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真正肩负起文明旅游宣传员、监督员的责任。要围绕宣传教育、规范约束、激励监督等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旅游者强化文明旅游意识,自觉成为中华文明的传播者。
  四、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要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创新宣传手段,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集中性持续性的宣传展示,进一步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游客践行文明旅游,同时选树一批可信、可敬、可学的文明典型,形成文明旅游的浓厚舆论氛围和践行文明旅游的强大示范效应。要积极设计制作一批游客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明旅游宣传品,通过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包车、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集中场所进行播放或免费派发。
  联系人:熊涛、牟琳
  电话:65201319、65201330
  邮箱:dyc@cnta.gov.cn

                                 

国家旅游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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