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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通知
2013/7/17 10:32:00 来源: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 [打印]

旅办发〔2013〕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公民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国公民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在旅游行业和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宣传氛围,遏制旅游过程中不文明事件发生增多态势,现就加强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重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对各自区域内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切实将“行前说明、行中引导、重要环节及时提示”等项要求落到团队旅游组织工作的实处。充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贴近游客,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积极组织旅游公益宣传,引导游客追求旅游品质,做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文明使者。

  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旅游团队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1、充分利用《公约》、《指南》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各组团旅行社应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并将《公约》、《指南》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进行说明,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重言谈举止、注重自身文明形象。
  2、认真贯彻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
  各组团旅行社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游客的职责,继续建立健全出游行前说明制度。通过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向参团游客主动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境外目的地法律规定、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提示参团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规定。
  3、加强旅游过程中的文明旅游督促引导
  各组团旅行社要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旅游行程始终。导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引导旅游团队的作用,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及文明用语,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及时提醒游客,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4、在重要环节做好对游客的及时提示
  导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应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纳入讲解之中,将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等注意事项向游客予以及时告知和提示;在游览过程中,当不文明情况发生时,导游、领队应及时委婉地对游客予以提醒和警示,引导游客守秩序、护环境,使用文明用语,注重自身言行。

  三、切实加强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完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建立导游和领队全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责任制,对未能有效履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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