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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名导进课堂”师资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5/3/2 13:38:00 来源: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 [打印]

 旅办发〔201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导游培训工作,今年我局将继续实施“名导进课堂”工程,并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四批“名导进课堂”师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中高级导游。
  (三)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在导游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良好声誉。
  (四)具备一定授课能力。
  (五)未参加过前三批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遴选推荐:各地旅游委(局)负责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导游。每地5名,全国共160名。
  (二)集中培训:我局对各地遴选推荐的导游进行集中培训。
  (三)能力测评:集中培训期间我局组织专家对各地遴选推荐的导游进行授课能力测评。
  (四)名单公示:培训结束后,我局对能力测评达到要求的导游名单进行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入选我局名导师资库。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5年3月24至27日(24日报到,27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厦门白鹭宾馆(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6号)。
  (三)培训内容:文明旅游、导游职业道德、带团技巧、讲解创新、导游词创作、突发事件应对等。
  (四)相关费用:培训食宿费、专家授课费等由我局承担。参训导游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旅游委(局)负责通知本地遴选推荐的导游参加培训。填写《“名导进课堂”师资推荐表》和《“名导进课堂”师资选拔报名汇总表》,3月20日前统一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nta_rcc@126.com
  (二)参训导游需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围绕下列主题提前准备至少2个微课程:(1)文明旅游,(2)导游职业道德,(3)导游带团技巧,(4)导游讲解创新,(5)导游词创作,(6)旅游突发事件应对,(7)导游工作心理调节。微课程应主题明确,理论结合实践,有典型案例和深入分析,课时为15到20分钟。课程材料需包括课程主题、课程概述,课程讲义、课程ppt和课程辅助资料(视频、音频、动漫、图片等形式的资料)。
  请参训导游于3月20日前将课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nta_rcc@126.com
  (三)参训导游还需就上述某一主题,提前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试讲。
  (四)参训时需自带笔记本电脑一部(系统要求XP或win7版本)。

  五、其他
  (一)本次工作不提供接送站服务。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国旅游网“工作通知”下载,网址为http://www.cnta.gov.cn

 

附件:1. “名导进课堂”师资推荐表
   2. “名导进课堂”师资选拔报名汇总表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郭肇琪、王晓霞,电话:010-65201923、65201909;会务组联系人:余国艳,电话18350281697;酒店电话:0592-205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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