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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旅游资源有法律“护体”
2016/8/29 11:54:15 来源:法制日报 [] [打印]
       黄山气势磅礴,以松石云泉闻名于世;宏村层楼叠院,与湖光山色交相辉映;古城怀抱不同风格的亭、台、楼、阁、桥、井、祠,好似一幅徐徐展开的水墨长卷…… 
       地处皖南山区安徽省黄山市旅游资源丰富,不仅有天下无双的湖光山色,还存有体量巨大的徽州古民居、古村落。为了有效保护这些绿水青山和粉墙黛瓦,近年来,黄山法院在综合运用审判手段、充分发挥旅游职能作用同时,结合当地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创新时令法庭、旅游法庭、巡回法庭“三庭”便民机制,为旅游文化资源提供“贴身”保护。
       为推动旅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黄山法院还建立与公安、检察、旅游、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机制,支持保障旅游、环保、渔政等部门依法监督执法,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为保障黄山“全域旅游”发展,适应现代旅游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黄山针对旅游活动异地性、流动性的特点,在全市搭建旅游法庭,28家4A级以上景区的综合服务站内均挂牌设立巡回法庭站点,“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天候派驻值班法官;开辟旅游纠纷绿色通道,设立节假日调解室,最大程度节约游客时间,有效维护黄山对外形象。
       以黄山风景区法庭为例,2015年办结旅游纠纷300余件,全部调解结案,90%当场结案,真正做到快离快审快结。

(责任编辑:暮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