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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旅发委联合市食药监局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6/8/18 14:17:11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 [打印]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容忽视;游以食为先,吃不好咋能玩得好?餐饮作为旅游景区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直接影响着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旅游体验。近日,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市旅发委)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药监局)向各县(市)、区旅游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对此开展专       项活动,让游客在景区旅游时,可以放心吃喝。
       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问题,对此项工作展开了解。
       ■为什么此时加强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洛阳市旅发委副主任孙小峰告诉记者,食品安全不容忽视,在日常工作中,市旅发委就很注意景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暑期游旺季的食品安全问题更要重视。这次专项活动是洛阳市旅发委和市食药监局第一次联手对旅游景区的餐饮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治,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由于旅游景区人员流动性强、餐饮消费淡旺季差异明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难度较大,尤其在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游客数量在短时间内呈爆发式增长,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容易出现纰漏。同时,少数旅游景区餐饮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存在无证经营等问题,食品安全风险更大、防控难度更大。另外,近年兴起的农家餐馆、农家乐等新兴业态,也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上,要做好哪些工作?
       监管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总体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得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饮食安全。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供餐能力接待游客、旅游团队,不得超能力接待。
       2.落实旅游景区经营者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定期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自查,督促、指导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并配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落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的监管责任。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
       ■在日常监管上,旅游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做哪些强化工作?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旅游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专项活动将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管理:及时报告其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进驻景区;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场所及周边农家乐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景区内食品安全不达标、被投诉举报次数过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令其退出;探索建立有地方传统特色的食品的培育机制,鼓励和指导具有民俗特色的食品经营者升级改造。
       ■在宣传和奖惩方面,市旅发委将有哪些动作?
       孙小峰说,下一步将督促各景区充分利用媒体、景区公共宣传平台等,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食品安全信息等,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黑名单”制度,增强游客维权意识。同时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教育,倡导其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暮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