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汛四[2016]27号
目前,我国已进入汛期,暑期旺季旅游高峰即将到来,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等异常天气影响,山区、滨海、河岸等景区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台风暴潮、积 水等洪涝灾害,严重威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家防总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度汛工作。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针对防汛、防台风和旅游工作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主动协调安监、林业、质监、国土、体育等有关 部门遵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汛 期旅游安全工作制度,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业务主管和生产经营各个层面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度,充实防汛安全 管理人员,切实承担起游客游览、接待的防汛安全职责。要加大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细化落实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细化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特别要强化“山 边、河边、海边”A级景区的危险区游客疏散安置预案,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明确防范机制和 处置程序,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要完善安全措施,景区内洪涝、台风灾害易发区和关键部位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预 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避险安置区域。
四、加强防汛检查,加大隐患防控。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结合景区游览、接待实际,全面细致开展防汛检查,特别要协同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山区、河岸等景区山洪、泥石流、低洼易积水区等洪涝风险区域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保障游客安全。
五、强化应急机制,加强处置能力。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交通、住建、林业、 安监、消防、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一旦发生因洪涝、台风灾害引起的旅游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抢险救援。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要服从救援抢险指挥调度,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配备必要抢险救援设备,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提高 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公共服务。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立足于“早研判、早 动员、早部署”,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旅游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突出做好“山边、河边、海边”A级景 区旅游安全风险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游客防灾避险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