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旅行社行业签署“七不做”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在全县旅行社行业树立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待客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象山县19家旅行社于近日签署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承诺书包含诚信经营服务“七不做”:一是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二是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
辆。三是不准委派无导游资质或未通过当年导游年审合格的导游人员从事旅游接团带团任务。四是不搞“零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五是不违反合同约
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六是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七是不向旅
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象山旅游管理部门将对各旅行社承诺的“七不做”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承诺的单位进行依法处理,以倡导旅行社之间合法、公平竞争,实行行业自律,共同建设健康诚信和谐的旅游市场。
(责任编辑:暮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