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至26日,由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组成的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一行7人,到泸溪县、花垣县启动泸溪县浦市镇、花垣县边城镇历史文化名镇的立法保护工作。
24日下午,立法调研组来到泸溪县,尚远道向调研组介绍了浦市镇的基本情况。浦市古镇位于泸溪县境东南部,沅水中游西岸,是吉怀交界的边陲重镇,是湘西 四大古镇之一,素有“小南京”美誉。现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历史建筑200余栋。同时也是誉为“东方戏曲活化石”的辰河高 腔发祥地,2010年被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5日上午立法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浦市镇。
25 日下午,立法调研组来到花垣县,听取了《关于边城历史文化名镇立法项目论证情况的报告》。边城镇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黔、渝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 省”和“湘楚西南门户”的美誉。边城镇因1934年沈从文所著《边城》轰动世界文坛,由此闻名中外。边城镇2007年被评为国家AAA旅游景区,2010 被评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014年被评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6日上午立法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边城镇。
在两县召开的座谈会现场,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沈世锋指出,启动立法保护,一定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立法起草工作要制定时间表,有序推进。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条例起草基础工作,2017年上半年进入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力争年底前出台条例。
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学智强调,启动浦市、边城历史文化名镇立法工作,充分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要求和部署进行,积极贯 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精神,完全按照地方立法流程具体操作。在两个条例立法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强化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在起草过程中,要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寻求具体的解决办法,按照制定的时间进程表依法立法,有序推进,通过立法加大对浦市、边城镇的保护和开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