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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制定“三大工程”
2016/5/31 10:20: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旅游局 [] [打印]
       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改革入手,内蒙古旅游局近日制定了《“周末内蒙古”休闲旅游工程行动方案》、《“旅游+融合发展工程行动方案”》和《旅游富民(扶贫)典型示范工程行动方案》。
  “周末内蒙古”休闲旅游工程,是在毗邻8省去交界地区,各盟市、旗县驻地周边和建制镇100公里左右区域内,通过整合休闲度假和乡村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周末休闲旅游产品,深度营销推广,满足城镇及周边省区市居民周末度假需求。以此提升区内游客比例,进一步带动乡村旅游在“三北”地区知名度,争取区内旅游人数和周边省区自驾游比例每年有明显提高。
  旅游富民(扶贫)典型示范工程,规划指导开发农牧林区和贫困地区旅游资源,使旅游业成为当地支柱产业,实现农牧林区和贫困地区农牧民和财政税收双致富。内蒙古重点借力“十个全覆盖”工程,因地制宜地推动乡村旅游向特色化、现代化、功能化、完善化发展。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着力培养带动农牧民收入、就业双提升的典型示范基地。力争使全区乡村旅游在旅游收入中占比逐年提高,争取建成一批在全国知名度较高的特色品牌乡村旅游产品。
  “旅游+”融合发展工程,是通过与各部门对接,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提供旅游平台,形成新业态,提升综合价值。该工程可以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性和关联性,拓展和扩大旅游领域对提升旅游业对自治区经济贡献度,扩大旅游影响力。力争在“十三五”时期,使旅游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催生出成熟和完善的景观农业、生态农业、商贸购物、文虎爱旅游等新经济业态,促进经济和城乡转型发展。
  三项专项工程的启动,将推动内蒙古旅游业配套功能整体升级、旅游产品能给提档升级、旅游服务和质量全面升级、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升级。 (文/王文艳)
(责任编辑:暮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