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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开展“文明导游(讲解)员”和“文明游客”评选活动
2016/4/29 14:58:20 来源:六安市旅游委员会 [] [打印]
       为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素质,市文明委、市旅游委员会将在4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文明导游(讲解)员”和“文明游客”评选,并公布相关的评选条件,旨在增强市民文明出游意识。

  “文明导游(讲解)员”评选标准包括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不擅自改变行程,不随意增加、减少或者中止旅游项目,不欺客宰客,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及时纠正或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等条件。

  “文明游客”评选标准包括遵守相关文明公约,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拥挤、不堵塞出入口,自觉排队,有序进出。进入游览区能自觉保持 环境卫生,爱护景区公共设施,不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意翻越、毁坏景区围墙和栅栏。游览时不携带危险品进入游览区,不在未开放的水域内 游泳、滑冰,不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在禁烟区不吸烟。游览过程中,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并积极主动劝阻和制止其他 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文明游客”推荐可由本地旅行社推荐,也可由游客自行将相关照片和文字传至“文明六安” 、“六安市旅游局”公众微信平台、“六安市旅游”微博平台进行推荐。同时,县区文明办、旅游部门掌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游客文明行为,可直接推荐。

(责任编辑:暮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