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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为夏令营研学游、邮轮、环岛旅游公路运营项目提供奖励
2024/6/17 15:16:48 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 [] [打印]
       6月17日,据海南发布消息,随着暑期到来,各类夏令营、研学游及邮轮休闲度假活动逐渐升温。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了《海南省关于精品夏令营研学游奖励实施细则》《海南省关于邮轮旅游奖励实施细则》《海南省关于环岛旅游公路交通运营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等,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奖补。
       根据《海南省关于精品夏令营研学游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对主办单位在海南省境内接待省外在读幼儿园、中小学生及大中专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游客入省研学旅游,时间为6月至8月,省内停留3天2晚(含)以上,进入研学基地不少于3个,团组达到500人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达到1000人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3000人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申报奖补资金先到先得,如当年申报奖补资金超过500万,则顺延至下年度。
       根据《海南省关于邮轮旅游奖励实施细则》规定,面向境内外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旅行社和船舶代理公司提供奖励,以邮轮旅游执行航次、运营天数、接待入境人次为标准,实行阶梯奖励。其中,对邮轮公司(或包船方)奖励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实施的奖励标准分为航次奖励、天数奖励。航次奖励以海南港口为访问港的,每个航次奖励20万元;以海南港口为母港的,第一梯次每航次奖励5万元,第二梯次每航次奖励10万元,第三梯次每航次奖励15万元。天数奖励仅适用于母港邮轮,不适用于访问港邮轮,第一梯次每天奖励3万元,第二梯次每天奖励5万元,第三梯次每天奖励8万元。
       根据《海南省关于环岛旅游公路交通运营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奖励的支持范围是符合海南自贸港文体旅商展发展需求,满足文体旅商展联动发展方向,有效运营环岛旅游公路交通项目的市场主体。全年累计服务游客总数不低于2万人次,且岛外游客比例超过3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全年累计服务游客总数不低于3万人次,且岛外游客比例超过40%,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赵卿)